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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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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文化科普实践基地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发布者:  时间:2021-04-05 00:00:00  浏览:

为明确设备管理职责,规范设备采购、验收、使用等流程,确保设备管理工作科学合理,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科普作用,特制定中医药文化科普实践基地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一、仪器设备采购

1.每年秋季学期由基地管理人员向基地负责人提出采购需求,经基地资产论证小组论证后,提交可行性论证材料、采购预算等资料到基地资产管理员处。

2.经论证通过后,报基地负责人审核通过,由基地资产管理员上报学院后勤保障处进行采购。

二、设备验收

1.基地设备验收小组由基地负责人、基地行政干事、基地资产管理员组成。设备到校一周内,由设备验收小组进行开箱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2.验收内容包括:核对仪器设备是否符合要求,检查外观及包装情况,清点零件、部件、工具、附件、备品、说明书和其他技术资料是否齐全。
    3.
若仪器设备型号不正确,质量不达要求,数量不足,应及时与设备处联系更换或退货。

4.设备验收合格后,登记入库建立台账,落实设备负责人,贴固定资产卡片。设备装箱资料(包括装箱清单、合格证、安装图纸、使用说明、出厂证明文件等)应集中保管。

三、仪器管理使用制度

1.使用设备应该有明确的运行状态标识牌。

2.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操作者,必须经过相关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未经过培训不得随意使用。

3.严格遵守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并在使用时作好检查和记录。

4.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对使用频次较少的大型仪器设备及长期不用的电子仪器,每月应至少开机检查一次,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

5.仪器设备室要有防盗、防火等安全措施,并做好通风、防潮、防尘和保洁等工作,贵重仪器应使用仪器套罩。

6.仪器设备进行借用时,必须填报《设备仪器借用单》,经基地资产管理员和基地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外借。外借仪器设备应及时收回。凡丢失或因违规操作造成仪器设备损坏,应严格追究借用人的责任,并按学校有关规定赔偿。 

7.各种仪器(冰箱、冰柜等除外),使用完毕后要立即切断电源,旋钮复原归位,待管理人员检查后,方可离去。

8.仪器设备若有损坏需要修理时,不得私自拆动,应按规定流程上报。

9.操作人员在仪器设备使用过程中不得离开岗位,如发生故障后应立即停止使用,关机后切断电源,同时挂上故障标志,以防他人误用。由维修人员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使用。

10.仪器设备确认无法修复使用后的一个月内,按学校固定资产的有关报废程序向学校申请报废。经批准报废后,由学院统一进行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