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四海资讯红足委员会
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四海资讯红足校团委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团章和四海资讯红足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学校团委自觉接受党委的领导,认真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精神及中央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工作,坚决拥护和执行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决定,发挥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
第二章 团校委工作职责
第三条 四海资讯红足团委受学校党委和团省委的领导,负责开展全校共青团工作。
第四条 团委工作职责:团的思想教育工作职能、团的组织宣传工作职能、团干部培养职能、校园文化建设职能、学生创新创业职能、社会实践工作职能、青年志愿者工作职能、团工作的理论研究职能、社团工作职能、指导学生会、自律委员会社团联合会等职能。
第五条 根据团委工作职责和团委工作实际,团委在书记、副书记领导下开展工作;学生会、社团联合会、自律委员会等校级学生组织是团委受党委委托具体指导的学生组织。
第六条 团委书记的工作职责
1.根据团委工作职责,全面负责学校团的工作,处理日常事务;
2.主持召开团委相关会议,传达学校党委和上级团委决议,研究学校团的工作计划,布置工作任务;代表团委向团员代表大会做工作报告;
3.负责学校团的工作任务的制定、督促、检查和总结及其团内的表彰、奖励和惩处等工作;
4.向党委和上级团组织反映情况,汇报并请示工作,及时向下级团组织布置工作、交流情况;负责协调团委与学校有关部门的关系,争取各方面的支持;
5.深入基层,经常指导和帮助基层团组织开展工作;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熟悉团情,掌握团员青年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6.加强团委内部建设,抓好思想建设,关心工作人员的学习、工作、生活,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抓好日常工作,组织团委干部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工作中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落实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有关指示精神;学习团的业务知识,研究掌握团员青年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提高团干部的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七条 团委办公室方面工作职责
1.文件管理:负责团委内部文件的管理,上级来文的签收、落实,基层单位请示的批复,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的起草以及所有文件的清理、归档、立卷、保管工作;
2.协调工作:协调团委及与基层团组织之间的工作;
3.管理资产:负责团委印章、固定资产、团委物资保管室的使用与管理;
4.安全保密:负责团委办公室安全保卫工作及保密工作;
5.会务工作:负责安排团委各级各类会议,做好会议的记录、考勤工作;
6.其他工作:做好团委办公用品的购置工作和报刊资料的订阅领取工作;来信、来函、来电的处理,来访的接待工作;做好办公室的卫生工作;负责考勤工作;安排团委办公室值班和团委勤工助学岗位管理;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八条 团委组织宣传方面工作职责:
1.负责团委的思想教育工作,每学期对团的主题团日教育活动安排提出计划,检查落实,开展主题团日教育活动的评比工作;
2.组织开展团员的教育评议活动、开展团内评优、“推优”工作以及团内表彰奖励、处分工作;
3.做好团内统计工作,指导检查团课主题生活的开展;
4.负责新团员的发展工作;负责团员证的办理工作;负责团费的收缴工作;
5.负责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畅通信息渠道,做好学校的稳定工作,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
6.组织开展全校团的工作宣传,负责对校内外的宣传报道;负责团委网站的相关维护工作,办好团委的有关刊物和工作简报;
7.负责相关规章制度的起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九条 学生创新创业方面工作职责:
1.负责指导校学生科协工作,开展各类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开展科普知识宣传,营造校园科技文化氛围,培养学生学术科技创新意识与能力;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的组织策划工作;
2.负责组织参加以“挑战杯”为龙头的全国、全省以及校级大学生各类科技竞赛;
3.负责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全程管理与指导工作;
4.负责组织大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做好动员、宣传、指导和评比工作,认真落实社会实践学分制工作;
5.负责相关规章制度的起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 社团指导方面工作职责:
1.负责校级学生社团成立与注销的审批;负责校级学生社团的重新登记审批和评优表彰工作;
2.负责管理校级社团的活动,指导各学院学生社团部开展活动;组织指导各社团参加校级以上各类赛事;
3.负责学生社团工作研究与发展规划工作,定期召开社团负责人例会,传达有关文件和决定;
4.负责定期举办社团文化节、社团文化周等活动,并积极创造其他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模式;
5.负责相关规章制度的起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一条 文体教育指导方面工作职责:
1.加强素质教育,组织开展富有特色的学生校园文化活动;负责组织参加全国、省、市级以及校级各类文艺演出和竞赛活动;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演出任务;
2.指导大学生艺术团开展工作,推进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提升学生的艺术修养;
3.负责艺术特长生招生的部分工作;负责四海资讯红足校艺术特长生培养、指导、管理工作;
4.负责相关规章制度的起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二条 志愿者行动方面工作职责:
1.负责指导志愿者服务工作者协会的工作,开展全校青年志愿者的管理和培训;负责志愿者相关评优表彰工作;
2.负责组织青年志愿者服务学校和地方社会公益活动;做好无偿献血工作;
3.负责相关规章制度的起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三条 青马工程方面工作职责:
1.了解团干的基本情况和思想状况,负责组织团干培训和学生干部培训;加强团干部和学生干部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的培养;
2.负责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项目;负责开展网上共青团建设工作;
3.协助党组织对团员进行党的基础知识教育培训;
4.加强新时期共青团工作的理论研究;负责对理论社团工作进行指导和评比;
5.负责相关规章制度的起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三章 团支部工作职责
第十四条 团支部是最基层的团组织,在团校委和系部领导下,组织开展工作。
第十五条 团支部工作职责:
1.根据上级团组织的工作安排,结合本支部实际情况,制订并实施每学期的工作计划,期末及时总结;
2.认真抓好团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时事政治,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组织的培养发展对象,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3.团支部要健全支部内民主生活制度,每月至少过一次组织生活,定期召开支委会、支部大会; 定期开展主题团日教育活动;
4.建立本支部各项工作制度:例会制度、团课制度、主题团日活动制度等;
5.与班委共创先进班集体,引导建设良好的班风、团风、学风,并协助班委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6.密切联系支部成员,及时了解团员思想动态,关注团员青年的心理健康状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团员青年的正当要求;
7.在实践中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把团支部建成团结、向上、充满活力的集体,不断增强团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条例由校团委制定,解释权归校团委。
第十七条 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