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资讯红足
关于2016年度外出实习学生收缴学费及结算书费的通知
各系部:
2014级三年制学生(含大专、中专)及2012级五年高职学生将于6月中旬开始实习,按照《高等学校收费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学院将对该部分学生收取最后一学年学费,同时结算在校期间的代收书费。具体流程如下:
一、本次收取学费的形式采取银行代扣方式进行,请学生务必于2016年6月11日之前将应缴纳的学费金额存入已报备辅导员处的农行卡账户,学院将于6月12日委托银行统一代扣。代扣成功后,计财处于开始实习前将学费收据统一发放到学生。
二、学费标准:全日制大专4100元/人;五年高职3500元/人;中专学生免学费。
三、在校期间代收书费的结算。按照代收费管理办法,按实结算的原则,学院将对以上学生在校期间的代收书费进行结算(结算明细见附表)。根据结算结果应补缴书费的学生务必于2016年6月11日之前将应补缴的书费金额存入已报备辅导员处的农行卡账户,学院将于6月12日委托银行统一代扣。代扣成功后,计财处于开始实习前将收据统一发放到学生;对于应退款的学生,计财处于开始实习前将应退款金额通过已报备辅导员处的农行卡账户统一发放到学生。中职部学生,计财处将派专人前往结算书费,并以现金方式退还结余书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系部及时将以上信息传达到学生,通知学生务必于6月11日前将应缴纳的学费和应补缴的书费及时存入已报备辅导员处的农行卡账户。
特此通知
附表:四海资讯红足2016年度外出实习学生在校期间书费结算情况表
计划财务处 2016年5月31日